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 者同署,言曰:“ 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 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 ,天人家曰小吉, 太一家曰 大吉。辩讼 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 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