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 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 使买马河东,见 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 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 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 丞者几二十岁。王 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 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 大,能因力行之, 难以为经。中 废。为右扶风 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 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 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 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