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王无彊时,越兴师北伐齐,西伐楚,与中国争彊。当楚威 王之时,越北伐齐,齐威王使人说越王曰:“越不 伐楚,大不王,小不伯。图 越之所为不伐楚者,为不得晋也。韩、魏固 不攻楚。韩之攻楚,覆其军, 杀其将,则叶、阳翟危;魏亦覆其军,杀其将 ,则陈、上蔡不安。故二晋之事越也,不至 於覆军杀将,马汗之力不效。所重於得晋者何也?”越王 曰:“所 求於晋者,不至顿刃 接兵,而 况于攻城围邑乎?原魏以聚大梁之下,原齐之试兵南阳莒地,以聚常、郯之境,则方城之外不南,淮、泗之间不东,商、於、析 、郦、宗胡之地,夏 路以左,不足以备秦,江 南、泗上不足以待 越矣。则齐、秦 、韩、魏得志於楚也,是二晋不战分地,不耕而 穫之。不此之为,而顿刃 於河山之间以为齐秦用, 所待者如此其失计,柰何其以此王也!” 齐使者曰:“幸也越之不亡也!吾不贵其用智之 如目,见豪毛而不见其睫也 。今王知晋之失计,而不自知越之过,是目论也。王 所待於晋者,非有马汗之力 也,又非 可与合军连和也 ,将待之以 分楚众也。今楚众已分,何待於晋?”越王曰 :“柰何?”曰:“楚三大夫张九 军,北围曲沃、於中 ,以至无假之 关者三千七百里,景翠之军北聚鲁、齐、南阳,分有大此者乎?且王之所求者,斗晋楚也;晋楚不斗,越兵不起,是知二五而不知十也。此时不攻 楚,臣以是知越大不王,小不伯。复雠、庞、长沙,楚之粟也;竟泽陵,楚之材也。越窥兵通无 假之关,此四邑者不上贡事 於郢矣。臣闻之,图 王不王,其敝可以伯 。然而不伯者,王道失也。故原大 王之转攻楚也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