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凡说之务,在知饰所说之所敬,而灭其所丑。彼自知其计,则毋以其失穷之;自勇其断,则毋以其敌怒之;自多其力,则毋以其难概之。规异事与同计,誉异人与同行者,则以饰之无伤也。有与同失者,则明饰 其无失也。大 忠无所拂悟,辞言无所击排,乃後申其辩知 焉。此所以亲近不疑 ,知尽之难也。得旷日弥久 ,而周泽 既渥,深计 而不疑,交争而不罪 ,乃明计利害以致其功,直 指是非以饰其身,以此相持 ,此说之成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