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 汉兴至孝文 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 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 度,定官名,兴 礼乐,乃 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 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 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 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 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 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 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