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 使人上书请废太子 爽,立孝为 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 镞矢,与王御者奸 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 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 事,即上书 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 弃市罪事。事下沛 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 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 以为陈喜雅数 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 疑太子使 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 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 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 ”遣中尉安 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 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 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