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 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 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 用,出禁钱以振元 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 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 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 ,请算如故。 诸贾人末 作贳贷卖买, 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 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 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 非吏比者三 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 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 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 以其半畀 之。贾人有市籍 者,及其家 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 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