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赵燕后胡服,王令让之曰:“ 事主之行, 竭意尽力,微谏而不哗,应对而不怨 ,不逆上以自伐,不 立私以为名 。子道顺而不拂,臣 行让而不争。子用私道 者家必乱,臣用 私义者国必危。反 亲以为行, 慈父不子;逆主以自成,惠主不臣也。寡人胡服,子独弗服,逆主罪莫大焉。以从 政为累,以逆 主为好,行私莫大焉。故 寡人恐亲犯刑戮之罪,以 明有司之法。”赵燕再拜稽首曰:“前 吏命胡服,施 及贱臣,臣 以失令过期 ,更不用侵辱教,王之惠 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