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 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 见宣无害,言 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 丞。使治主 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 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 疑。数废数起, 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 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 为左内史 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 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 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 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 ,能因力行 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 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 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 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 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