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 害给事河东守府。 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 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 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 敢决疑。数 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 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 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 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 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 以为大逆 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