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 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 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 ,未及上书, 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 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 郡治。元年 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 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 计谋反,恐 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 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 。廷尉治 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 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 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 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