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 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 车贾人缗钱皆有差 ,请算如故。 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 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 籍,各以其物自 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 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 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 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 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 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 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 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