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 杨人也。 以佐史无 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 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 大厩丞。官 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 众,称为敢决疑。 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 二十岁。王 温舒免中尉 ,而宣为左内史。 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 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 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 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 为右扶风 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 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 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