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 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 系,灌夫罪至族 ,事日急,诸公莫敢 复明言於 上。魏其乃使 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 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 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 恚,病痱,不食欲死 。或闻上 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 ,故以十二月晦 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