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 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 公。桓公与他异母 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 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 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 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 之。林自立,是 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 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 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 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