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 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 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 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 哀公属之其 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 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 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 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 陈,陈君 留奔郑。九月 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