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 宗女妻之,有马 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 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 数至。留齐凡五 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 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 乃杀侍者,劝重耳 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 ,不能去。”齐女 曰:“子一国公子 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 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 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 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 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 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 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 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 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