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 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 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 厩丞。官事辨,稍 迁至御史及中 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 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 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 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 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 ,难以为经。中 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 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 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