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 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 ,令家人持兵以 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 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 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 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 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 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 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 狱辞,乃谢曰:“ 吏方验而出 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 绛侯,复爵 邑。绛侯既出,曰: 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 知狱吏之贵乎 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