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 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 公益骄,不 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 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 ,乃谓荀息曰 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 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 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 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 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 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 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 公卒。里克 、邳郑欲内重耳 ,以三公子之徒 作乱,谓 荀息曰:“三怨 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 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 负先君言。”十月 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 曰不如立奚齐弟 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 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 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 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 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