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 史簿责魏其所言 灌夫,颇不雠, 欺谩。劾系都司空 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 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 其乃使昆 弟子上书言之 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 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 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 不食欲死 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 。乃有蜚语为恶言 闻上,故以十 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