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 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 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 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 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 亦病,复还归。病 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 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 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 为相,主国政。秋 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 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 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而 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 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 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 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 也,斯言之玷,不 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 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 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