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 ,居西垂宫。三 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 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 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 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 ,初为鄜畤,用 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 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 以东献之周。十九 年,得陈宝 。二十年 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 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 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 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