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 公。桓公与他异母 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 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 数归,厉 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 怨厉公杀 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 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 人杀陈他”,罪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