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 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 嬴於此,後卒获 为诸侯。 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 兵伐戎,戎败走。 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 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 有三族之罪。 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 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 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 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 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