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 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 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 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 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 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 ”对曰:“ 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 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 言。”十月,里 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 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 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 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 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 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 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 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 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 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