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 居西垂宫。三年 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 猎。四年 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 此,後卒获为诸 侯。”乃 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 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 六年,文公以兵伐 戎,戎败走。 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 岐以东献 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 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 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 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