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 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 至御史及 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 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 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 起,为御史及中丞 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 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 米盐,事 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 曹实物,官吏 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 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 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 ,吏卒格信时,射中 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 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