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 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 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 之其弟司徒 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 杀悼太子 ,立留为太子。哀 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 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 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 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