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 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 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 安,未及 上书,吏 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 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 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 卿下沛郡 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 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 ,即先自告, 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 天子曰:“勿捕。 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 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