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 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 他异母。及桓公 病,蔡人为他 杀桓公鲍 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 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 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 与兄,乃 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 杀,以淫出国,故 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