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 於葵丘。晋献公 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 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 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 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 少,诸大臣不 服,恐乱起 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 月,献公卒。里 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 以三公子之徒 作乱,谓荀息 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 辅之,子 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 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 丧次,献公未 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而 傅之,荀息立 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 朝,荀息死之。 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 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 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 ,竟以乱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