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 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 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 会,毋如晋 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 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 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 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 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 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 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 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 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 里克弑悼子于 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 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 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 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 祸”。及 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