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 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 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 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 官事辨, 稍迁至御史及中丞 。使治主 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 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 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 丞者几二十岁 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 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 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 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 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 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 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 信亡藏上林中 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 信时,射中上 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 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