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崔杼生子成及彊,其 母死,取东郭女,生明。东郭女使其 前夫子无咎与其弟偃相崔氏。成 有罪,二相急治之,立明为太子。 成请老於崔,崔杼许之,二相弗听,曰:“ 崔,宗邑,不可。”成、彊怒,告庆封。庆 封与崔杼有郤, 欲其败也。成、彊杀无咎、偃於崔杼家, 家皆奔亡。崔杼怒,无人,使一宦者御,见庆 封。庆封曰:“请为子诛之。”使崔杼仇卢蒲嫳攻崔氏, 杀成、彊,尽灭崔氏,崔杼妇自杀。崔杼毋归,亦自杀。庆封为 相国,专权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