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 郑,长姬生悼 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 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 哀公属之其弟 司徒招。 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 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 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 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