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 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桓公益 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 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 。病甚,乃谓荀息 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 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 ?”对曰:“使死 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 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 起,秦、晋辅之 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 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 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 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 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 之玷,不可 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 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