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孝文十六年,徙淮南王喜复故城阳。上怜淮南厉王废法 不轨,自使失国 蚤死,乃立其三子:阜陵侯 安为淮南王,安阳侯勃为衡 山王,阳周侯赐为庐 江王,皆复得厉王时地,参分之。东城侯良前薨,无後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