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语有之,“以 权利合者,权利尽而 交疏”,甫 瑕是也。甫瑕 虽以劫杀郑子内厉公,厉 公终背而杀之, 此与晋之里克何异?守节 如荀息,身死而不能存奚齐。变所从来 ,亦多故矣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