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 ,衡山王使人 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 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 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 白嬴至长 安,未及上书,吏 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 闻爽使白嬴 上书,恐言国阴事, 即上书反告太子 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 。元年冬,有 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 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 孝首匿喜。 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 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 告,告所 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 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 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 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 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