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 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 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 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 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 自贾生发 之。於是天 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 、灌、东 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 ,乃短贾 生曰:“雒阳之人 ,年少初 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 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