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 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 。卫将军青使 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 主父偃及 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 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 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 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 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 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 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 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 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