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语 有之,“ 以权利合者,权 利尽而交疏”,甫瑕是也。甫瑕虽以劫杀郑子内厉公,厉公终背 而杀之,此与晋之 里克何异?守节如 荀息,身死而不能存 奚齐。变所 从来,亦多故矣!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