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 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 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 ,言孝作 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 ,欲以败 孝。白嬴至长安 ,未及上书, 吏捕嬴,以淮 南事系。王闻爽使 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 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 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 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 恐其发之 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 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 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 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 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 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 大行还, 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