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 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 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 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 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 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 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 齐於荀息。 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 秋九月,献公 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 重耳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 秦、晋辅之,子将 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 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 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 葬献公。十一 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 斯言之玷 ,不可为也’,其荀 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”。 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 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