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 东守府。卫将军 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 厩丞。官事 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 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 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 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 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 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 切郡中为 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 经。中废。为 右扶风,坐怨成信, 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 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 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 罪,以为大 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 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