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高祖时诸侯皆赋,得自除 内史以下,汉 独为置丞相,黄金 印。诸侯自除御史、廷 尉正、博 士,拟於天子。自吴楚反後 ,五宗王世,汉为置二千石,去“丞相”曰“相”,银 印。诸侯独得食租税,夺之权。其後诸侯贫者或乘牛车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