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立二十六年卒,子建 立为王。七年自杀。淮南、衡山谋 反时,建颇闻其谋。自以 为国近淮南,恐一日发,为所并,即阴作兵器,而时佩其父所赐将军印 ,载天子旗 以出。易王死未葬,建有所说易王宠美人淖姬,夜 使人迎与奸 服舍中。及淮南事发 ,治党与颇及江都王建。建恐,因使人多持金钱,事绝其狱。而又信巫祝 ,使人祷祠妄言。建又尽 与其姊弟奸。事 既闻,汉公卿请捕治建。天 子不忍,使大臣即讯王。王服所犯,遂自杀 。国除,地入于汉,为广陵郡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