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 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 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 立他,为 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 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 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 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 秋曰“蔡 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