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 初,哀公娶郑,长 姬生悼太 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 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 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 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 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 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 兵伐陈,陈君留奔 郑。九月, 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 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